从经济法与民法角度化解医患矛盾
从经济法与管理的角度看,"看病贵、看病难"到杀医案是体制不顺所致.解决医患纠纷需先区分大病和小病,公共开支量力而行,包小病不包大病.大病医治管理需在体制中加一个保险公司的环节,让政府超脱出来;政府管小病需创新体制,通过发放医疗券控制开支,促进医院和医生之间的竞争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从民法的角度看,应按照现代社会管理的规则,把医患双方和管理者的矛盾引导到法律的层面去解决,尤其是在立法上考虑到司法诉讼中各方能力的对等和制衡,才能促成利益攸关方矛盾的化解,实现社会和谐.
医疗纠纷、体制、医疗券、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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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8(中国法律)
2017-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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