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著作权使用与保护认识上存在的两个误区
学术期刊著作权的使用与保护制度是各国著作权法的通行制度,也是著作权实务与理论研究中一个最易引起争议而又难以为人理解的规则.如何界定学术期刊著作权使用与保护始终是一个具有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课题.学术期刊著作权使用与保护认识上主要存在两个误区:一是否认学术期刊整体的著作权,即否认学术期刊社对汇编的单篇学术文稿出版后,享有的学术期刊整体上的对外使用权,包括作品的人身权、财产权及版式专有设计权;二是否认学术期刊局部的著作权,即否认学术期刊社对汇编的单篇学术文稿出版后,作者对自己已出版的作品仍享有是否同意学术期刊社进行延续性使用的各项著作权权力.譬如将学术期刊的网络传播权授予数字技术传播媒体使用时,就没有必要再征求原创作品作者的同意,获得原创作品作者的事先许可使用了.因此,正确认识学术期刊著作权的使用与保护,不仅在著作权法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激励人们的创作热情、促进学术期刊的健康发展、保证学术成果及时准确地交流,进而推动社会进步和文化繁荣等方面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只有这样才能加快学术期刊著作权使用与保护的水平和效率.
学术期刊、著作权、使用与保护、两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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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中国法律)
河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学术期刊著作权使用与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2013-GH-014
2017-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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