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320.2017.03.016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搞第二次"公私合营"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大势所趋,而民企对此顾虑重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既不是实行再公有化,也不是限制民企的经营管理权,而是在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基础上发挥民企的话语权作用.国家对民企的态度和方针政策是连续的、一致的.民企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机遇多于挑战.不同性质资本的混合重在有共同的目标追求和协商精神,过分强调控股权只会错失宝贵的发展机会.民企要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主动参与到混合所有制改革当中,以促进自身良性发展.
混合所有制、改革、公私合营、产权、公司治理、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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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42.2(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
2017-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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