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320.2015.01.005
国民政府时期省级公产清理计划与管理机构——以湖北省为中心的考察
国民政府建立后,经济建设、国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济等事业展开的资金需求,公私产权的混乱现状,官民、民众间围绕公产争夺冲突的不断升级,共同促使湖北省府将公产清理纳入工作日程.财政机关的有力推进、民众团体的积极呼吁,促成公产管理计划的制定与专门性处理机构的组建.湖北省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公产管理计划,并与具体公产管理机构设立、运作有机结合,使得管理工作颇有成效.然囿于计划执行仰赖具体职能机构设立与运作,公产清理机构受计划执行需求与自身工作需要而不断更迭,影响了公产清理计划的制定与贯彻.这一悖论彰显国民政府时期公产计划实地施行的复杂性及有关部门在公产管理制度与践行方面的努力程度,影响和制约着国民政府公产管理活动最终成效的获取.
国民政府、省级公产、机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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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
201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民政府时期国共两党公产管理政策演进与经验研究”,项目SC14C014;2014年度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学术人才项目“晚清民国公产清理与公私产权变迁研究”,项目SKQX20140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第55批一等资助支持项目,项目2014M550467
2015-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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