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320.2013.06.014
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的溢外效力
行政判决的效力对行政诉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效力的波及范围是行政判决效力的核心.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溢外效力的基础在于宪法框架内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法治图景中行政法的安定性和行政诉讼的二元属性;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的溢外效力主要包括既判力、形成力和拘束力,但具有一定的界限,包括效力能力的相对性、效力范围的类型化、效力边界的空间性.
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溢外效力、既判力、形成力、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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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1(中国法律)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项目09QZD06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宪法文本中司法制度的融贯性解释”,项目2013106010209
2013-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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