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320.2013.02.016
高校治安执法权的理论依据与路径选择——兼论校园安全立法的必要性
由于学校安全事件与悲剧频发,高校是否应当享有一定的治安执法权也就成为近些年来一直争议不休的理论与现实命题.由于授权或分权行政成为世界公共行政的改革方向与发展潮流,高校享有治安执法权可以解决自身治安需求与政府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也并不必然导致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侵害,同时国外校园警察体制为我国高校行使治安执法权提供了有力借鉴,因此高校享有并行使一定的治安执法权有其充分的理论依据与现实可能.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是实现学校享有一定治安执法权的两种路径,而行政授权即通过法律的直接授权,使高校具有了一定的治安执法权,才是解决学校安全问题的落脚点与根本途径,是完全必要的,并且势在必行.
治安执法权、路径选择、行政委托、行政授权、校园安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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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2013-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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