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320.2012.05.016
善待刑法学通说与刑法解释学:一种刑法信仰与权威的生成之道
理论刑法学和应用刑法学是刑法学的两大支柱,而刑法学通说和刑法解释学分别是前二者的灵魂,但目前的刑事法治生态环境呈现恶化趋势。刑法学通说必须同时具备长期性、共识性、验证性、实用性和动态性,应妥善处理刑法学通说与学术创新之间的紧张关系,以学术创新推进刑法学通说的历史进化。刑法解释学是最基础和常见的具有独立品格的学科,不能一味地批评法条主义,作为刑法实践的代言人,应以刑法学体系为疆域,重新树立罪责刑关系和罪责刑均衡为对象和目标的刑法解释新范式。刑法是理性与实践的结合体,刑法学通说和刑法解释学是刑法信仰和生成的根据与基础,二者不可偏废其一。
刑法学通说、刑法解释学、刑法信仰与权威、生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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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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