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320.2012.04.019
保障性住房立法研究——从居住权到住房权的语义变迁
“住房保障”和“保障性住房”虽差之毫厘,但内涵外延相距千里。住房保障立法停滞不前跟二者的理解偏差不无关系。在保障性住房立法已经具备了理论和实证契机之际,界分“居住权”和“住房权”的权利属性,把握“住房保障”和“保障性住房”的外延内涵,以社会权能动性、基本生存权利国家保障性、国家一社会一公民关系互动性理念为保障性住房顶层设计提供理论架构,借此先行推动保障性住房立法,是回应现实需要、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落实民生关怀的不二选择。
居住权、住房权、社会权能动性、国家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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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2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公租房制度的表达与实践”,项目11BFX074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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