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320.2012.03.016
我国避风港规则适用的发展趋势
我国早期为了扶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引入避风港规则限制网络服务提供者(ISP)的著作权侵权责任,未能顾及到著作权人的利益。随着网络产业的逐渐壮大、国家对著作权保护的日益重视以及各利益方之间的不断博弈,避风港规则在我国也呈现出被限制适用的发展趋势,而红旗标准的应用愈加广泛,迫使ISP进行正版化转型。网络版权法的政策性倾斜终将走到尽头,网络服务提供者与著作权人之间也将从冲突对立走向合作共赢。
网络服务提供者、避风港规则、红旗标准、帮助侵权、正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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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中国法律)
2012-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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