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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6320.2011.06.003

《汉书·文帝纪》“养老令”新考

引用
《汉书·文帝纪》所栽“养老令”,是研究汉代养老制度最重要的史料之一,但是传世文本的记述中存在着一些令人生疑并且经不起推敲的地方,比如80岁以上老人与90岁以上老人一样,成为“受鬻法”的福利对象;又如皇帝对高年的赐物不是一次性的行为,而是每月重复的常设制度。而其中赐物价值即“赐格”之高,尤其令人难以置信。参照武帝元狩元年四月诏、顺帝阳嘉三年五月诏的相关内容,推测“养老令”“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中的“月”字为衍字。正是“月”字之衍导致文献信息失真,歧义纷生。“养老令”关于赐物发放流程的规定,是后世遵行的常设制度,赐格的部分内容在东汉时期仍然以先帝“故事”的方式产生着影响。由此判断,“养老令”在文帝之后似乎并没有被完全废止。

养老令、受鬻法、高年、养老、汉文帝

31

K234(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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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1002-6320

41-1157/C

31

20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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