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320.2009.04.021
我国刑事和解制度探讨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犯罪处置的替代性模式,虽然在国外已经存在并发展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是在我国却是个新兴的司法制度形式.因为在我国的立法中尚未对其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只是在有关的司法解释中有所规定.但是刑事和解的实践却在中国的诸多省份进行着.实践是卓有成效的,但是存在的问题与困惑却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刑事和解的案件适用范围应限于轻微的刑事案件,对于适用的诉讼阶段则不应有太多限定;其次,刑事和解不是"拿钱换命",刑事和解并未亵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性根本原则.
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程序、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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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09-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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