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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6320.2007.03.011

论《唐律》中的"首犯"与"从犯"

引用
《唐律》作为封建社会立法的典型代表,在其内部包含了在当时乃至现在都仍具有生命力的刑事法律制度,共同犯罪制度就是其中的一种.共同犯罪制度核心部分的"首犯"与"从犯"的类型可分为事前有预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预谋的共同犯罪.对于"首犯"和"从犯"的处罚一般遵从首犯处全罪,从犯减一等的原则,特殊的情况有相应的具体规定.

唐律、首犯、从犯

27

K242

2007-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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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6320

41-115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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