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阅卷难的成因、危害与对策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6320.2003.02.019

律师阅卷难的成因、危害与对策

引用
我国当前刑事诉讼实践中,律师阅卷难主要表现在:审查起诉阶段无法查阅到大部分的证据资料;提起公诉后所能看到的仅限于检查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司法机关不按规定提供便利条件,侵犯辩护律师的阅卷权等三个方面.通过对实证资料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分析,律师阅卷难限制了对抗制在案件事实发现方面的作用,降低了审判中案情认定的客观性和公证性,使辩护律师不能有效地监督侦查权和起诉权的行使,不能有效地防止侦查权和起诉权的滥用,不利于辩护律师了解案件实情以便说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伏法,容易造成证据突袭和诉讼拖延.因此,建议在立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立足国情,借鉴职权主义和对抗制模式律师阅卷制度的一些有益经验,进行小范围的制度创新,以暂时解决律师阅卷难问题;第二步,在各种社会条件具备之后,再引进和确立较为完整的证据展示制度.

阅卷权、阅卷难、律师、证据展示

23

D238(党史)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4-8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南都学坛

1002-6320

41-1157/C

23

2003,23(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