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320.2000.02.014
论精神产品的商品性与特殊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依然存在,精神产品具备商品的二重性:价值和使用价值,因而精神产品具有了商品属性.但精神产品并不仅仅是为了交换才生产的劳动产品,其价值难以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它的使用价值主要是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因而又具有意识形态性.
精神产品、商品性、意识形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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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中国文学)
河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98SJA750004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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