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934/j.issn.1673-4831.2016.03.001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损害与监管
我国西部地区是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大规模的矿产资源开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生态环境损害,成为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辨析矿山生态环境损害相关概念的基础上,阐述了西部12省(市、自治区)矿产资源概况与开发特点,剖析了矿山土地毁损、生态完整性破坏、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环境污染等主要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与不利影响,并从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健全国家层面的矿山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制定西部地区矿山生态环境损害的监测、风险评估、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专项规划,以及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矿山生态环境损害责任4个方面,提出了我国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加强我国西部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以及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矿山、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监管对策、中国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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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21;X37;TD8(环境质量分析与评价)
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4FY110800
201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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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