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934/j.issn.1673-4831.2015.05.005
立足生态系统完整性,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区域联动机制”精神解读
近年来,我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遏制。现行管理体制机制顶层设计不足,“条块分割”,手段缺乏综合性,技术支撑薄弱,保障体系不完善,无法有效应对具有高度复杂性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区域联动机制”,就是要求立足生态系统完整性,打破区域、流域和陆海界限,打破行业和生态系统要素界限,实行要素综合、职能综合和手段综合,建立与生态系统完整性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形成对生态系统从山顶到海洋的全要素、全过程和全方位的一体化管理,维护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以及生态系统健康。该文阐述了国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模式与经验,分析了我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现状和问题,提出了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区域联动机制的对策建议。
陆海统筹、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系统修复、管理体制
X-01(环境科学理论)
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1309039;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2BAC01B01
2015-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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