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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野草”获刑何以不再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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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卢氏县农民秦某被卢氏县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据报道,秦某发现其农田附近山坡上长着类似兰草的”野草”,在干完农活回家时顺手采了3株,随后被森林公安民警查获.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卢氏县、有期徒刑、公安民警、非法采伐、野草、山坡、森林、判处、农田、农民、兰草、缓刑、河南、法院、罚金

X17;S75

2017-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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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8070

11-4592/F

2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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