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70.2015.10.017
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不能只要创新不要稳妥
土地制度正站在又一轮改革的十字路口。媒体报道,继中央印发有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意见后,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全国人大常委、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区域、土地征收、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工作意见、宅基地、试点县、经营性、国务院、大兴区、北京市、授权、入市、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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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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