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机关是否有权对污染农业生态环境问题实施行政处罚
@@ 2006年5月20日,某市江夏区江汉村村民向区农业执法大队投诉称,与江汉村相毗邻的前进村一山坡上有一规模较大的养猪场每天清洗的猪屎等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汉村村后山的山坡地上,污染了江汉村800多村民的饮用水和500多亩农田的灌溉用水.
农业生态、行政机关、污染、环境问题、直接排放、山坡地、灌溉用水、饮用水、养猪场、江夏区、执法、污水、投诉、清洗、农田、大队
U69;X55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