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更高更宽维度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三块地”改革(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后中央安排的又一项农村重大改革任务.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随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健全工作告一段落.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进一步明晰了农村土地产权关系,达到了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权益的目的,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打下了基础.与“三块地”改革不同(“三块地”改革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期限两次延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明确的任务要求、时间表和路线图.中央要求从2017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在广大农村普遍建立集体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保护和保值增值、完善农村治理体制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搭建起广大农民充分享受国家改革开放带来红利的平台.
2019-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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