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有争议 不得流转
为确保集体林权流转顺畅,避免各种流转“乱象”,近日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家庭承包林地以转让方式流转,流入方须是从事农业经营农户《意见》明确,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不包括依法征收致使林地经营权发生转移的情形.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林木暂不进行转让,允许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权属不清或有争议、应取得而未依法取得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未依法取得抵押权人或共有权人同意等情况下的林权不得流转.林权流转应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林地林用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权属、林权流转、集体林地、集体林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转移、转让方式、市场运行、林权证、区划界定、流转顺畅、家庭承包、抵押权人、使用权、权利人、林业局、共有权、公益林、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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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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