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角下的农民政治权利思考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组织形式.通过民主选举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而公民个人享有的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基石,它表明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当前,我国农民政治权利方面不仅享受不到公平的参政权,而且在人民代表的比例上也存在不公平,造就了农民政治权利的贫乏.
和谐社会视角、农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权利、国家权力、政权组织形式、人民民主专政、人民当家做主、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公平、公民个人、代表人民、参政权、组成、管理、地位
C91;DF2
2014-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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