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模式探讨
纵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出现和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使了农技协成立,农技协的发展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够依法成立,并具有法人资格,获得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使其为社员获得的经济效益得到法律保护。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技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对接、经营活动、法律保护、经济效益
S812(普通畜牧学)
2012-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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