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被判18年徒刑
@@ 陈良宇18年判决详解2008年4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11日下午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中级人民法院、中央政治局、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个人财产、天津市、受贿罪、上海市、人民币、罪名、委员、书记、判决、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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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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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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