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杂费应有明确的时间表
@@ 备受关注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2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对义务教育法作出许多修改补充,而在收取学杂费问题上,草案规定对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收杂费.
学杂费、义务教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草案、修改补充、适龄儿童、公办学校、学费、少年、会议
G40;TP3
2006-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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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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