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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3191.2005.04.028

农机监理工作法律地位的思考

引用
@@ 农机监理工作是依照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和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行为.具体工作是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进行登记、考核、发证、定期检验,确保农机安全生产.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明确了农机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农机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为农机监理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

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农业机械、交通安全法、操作人员、行政执法行为、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人民共和国、作业环境、主管部门、执法主体、实施条例、监督管理、驾驶、法规、定期检验、道路、机械化、促进法

D9(法律)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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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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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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