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812.2015.10.002
存贷比监管指标取消的背景及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为治理当时的恶性通货膨胀、控制信贷扩张,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2015年10月1日,国务院正式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变为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存在了20年之久的法定存贷比限制正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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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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