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812.2015.03.016
我国农村抵押品融资创新研究--基于江苏1800家县域金融机构和涉农经营主体的调查
自1998年农村信用社改革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主要围绕机构在做文章,着力增加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但是始终难以扭转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日行渐远的趋势。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方针,普惠金融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点任务,大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是其重要目标。根据世界银行的一份跨国研究,我国存款和支付的普惠水平较高,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但是信贷的普惠水平仍然较低,与抵押品的可得性有很大关系,尤其是在涉农领域(World Bank,2008)。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缺乏合格抵押品,以人情、血缘和地缘关系维系的民间借贷较为盛行,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导致农村融资成本和风险水平较高,确是农村金融窘境难以改观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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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F83
2015-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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