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812.2012.09.017
农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种新型的市场经济主体,目前国家主要通过政策以及一般的民事法律对其予以规范.由于针对特定内容尚缺乏法律的具体规定,因此出现了一些诸如合作组织设立标准等尚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内容,提炼出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对促进该主体更好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2012-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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