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新语境
@@ 我国<物权法>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物权的概念,对未涉足过法律的人而言是晦涩的,即便从其中包含”物”所能得到的感性理解也会遭到理论的这样或者那样的质疑和否定;物权都是以物为客体吗?所有的物上都能产生物权吗?物权法律关系究竟是人与物之间的法律关系,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五编制的民法体例中,谈论物权的概念需要藉助债权的概念,但债权的概念也与通常所说的”欠钱还债”相去甚远,与”合同”、”协议”等内涵也不尽相同,让其理解”债是当事人之间为一定给付的法锁”这样的法谚未免有些苛刻.
物权法、法律关系、概念、债权、感性理解、人与物、当事人、质疑、协议、内涵、民法、理论、客体、合同、给付、编制
G65;I20
2010-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