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812.2003.05.016
疏通银行与保险的合作渠道
@@ 我国银行与保险的合作起步于1995年,当时一些新设立的保险公司纷纷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通过银行渠道销售保险产品.几年来,银保合作已由起初的代收保费、代支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发展到融资业务、资金汇划结算、电子商务、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提供相关业务咨询等.但与银行保险业发展比较成熟的西方国家相比,我国银行与保险的合作总体上尚处于浅层次的起步阶段,银行代理的保费收入尚不足总保费收入的2%,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为35%至65%.仅此而言,我国银行与保险的业务合作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笔者认为,充分发掘这一巨大潜力,使银行与保险业务共同得到快速健康发展,急需银保双方作出努力并加强协调配合.
银行与保险、银保合作、保险产品、保费收入、保单质押贷款、保险业发展、资金汇划、银行代理、业务合作、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西方国家、融资业务、渠道销售、巨大潜力、健康发展、发展潜力、发达国家、电子商务、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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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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