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103.2023.04.024
乡村振兴的实践方式及经验启示——基于鄂尔多斯市林原村的个案研究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鄂尔多斯市树林召镇林原村作为乡村建设发展的典型代表,建立了以资金互助社、土地合作社、房宅合作社以及消费合作社为主的村社共同体,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推动了农村资源交易;通过一组两会协商自治模式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动力,健全完善了党对农村发展的全面领导.还通过一村四社、一组两会等组织形式,实现了村民集体的财权、产权、事权及治权的统一,全面提升了乡村治理效能.林原村的乡村振兴成果不仅丰富了乡村振兴的理论与实践,还可以为我国其他农村地区乡村建设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乡村振兴、一村四社、一组两会、四权统一、林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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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0(中国农业经济)
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CSY21024
2023-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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