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103.2020.23.099
关于新时代乡村"三治融合"的思考——以互助土族自治县古城村为例
乡村的有效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政策方针在基层的落地实施,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作为我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针对其管辖的古城村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庄存在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的三治问题进行探究,理清"三治融合"在民族地区的乡村治理和建设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合理建议.这对激发乡村活力,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乡村治理、三治融合、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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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2.6(农民运动与组织)
青海省社科规划项目项目名称:青海省农业低碳化实践与路径探索:项目编号:19019
2021-0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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