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635.2015.10.011
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混合所有制企业职工持股的思考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的共同体。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员工持股模式被视为是对推进国资改革进程、加速国有企业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员工持股制度会成为兵团企业内部行之有效的股权激励方式,同时也将有利于提升兵团企业的治理能力。本文在阐述我国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探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对兵团混合所有制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现状和问题分析,对兵团混合所有制企业职工持股提出几点建议。
兵团、混合所有制企业、职工持股、建议
F8 ;F24
2015-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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