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635.2014.03.002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体制的实践与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农业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很多创新性理论成果,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对黑龙江垦区这个“全国农业现代化排头兵”来说,当务之急就是要把这些理论成果更好地运用到实践中去,更加有力地推进垦区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为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探索新路。本文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理论的深入理解的基础上,对黑龙江垦区现行农业经营体制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提出了黑龙江垦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必须坚持“以家庭农场为基础”、必须坚持“农工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竞相发展”、必须坚持“国有农场提供指导和服务”。
现代农业、创新、经营体系、实践与思考
F32;S23
2014-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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