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635.2012.11.016
垦区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扶持与完善力度有待强化
作为新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经济主体,黑龙江垦区的专业合作社把经营门类相同的家庭农(林、牧、渔)场、农机户、农产品经销商、涉农服务机构等组织在一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共同开辟市场,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等生产资料的规模化、生产过程的标准化、经营服务的组织化和整个行业的市场化,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户增收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显示出了较强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
黑龙江垦区、农民合作社、市场经济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力度、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服务机构
F321.4(中国农业经济)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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