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635.2007.02.003
论相互保险制度在农业保险中的适用性
@@ 2004年10月,中国保监会宣布,在上海、黑龙江、吉林、江苏等九省市开始农业保险试点,分别采取设立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和相互制保险公司、批准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引进国际上经营农险较为成功的保险公司等多种模式,并且研究制定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方案,发挥再保险的分保作用.
保险制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专业农业、商业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散、多种模式、保险业务、再保险、黑龙江、保监会、中国、试点、上海、江苏、吉林、分保
F8(财政、金融)
2007-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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