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635.2006.04.028
实施相互制农业保险促进垦区经济发展
@@ 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比较大,是脆弱产业.保证农业可持续稳定发展,除了依靠科技、增加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外,实施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生产风险、保证灾后恢复生产、增加抗灾能力的重要经济手段.当今世界不管政治体制如何,大都实行农业保险的扶持政策.我国1950年开始,在农村建立了保险制度,1958年停止.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保险事业又重新得到恢复.黑龙江省农村保险从1982年开始由个人和企财保险发展到各业生产.黑龙江垦区1991~1992年开始探索"种植业风雹基金模式".2005年农垦成立了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当年保费收入2.28亿元,其中农业保险收入2.19亿元,非农险保费收入856万元.赔款支出1.54亿元,赔付率67.5%,不仅化解了风险,而且保证了农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阳光农业、保险制度、龙江垦区、保费收入、十一届三中全会、生产风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稳定发展、可持续发展、自然因素、政治体制、影响比较、依靠科技、实施农业、农垦、抗灾能力、经济手段、基金模式、恢复生产
F8(财政、金融)
2006-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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