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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2635.2005.03.023

关于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税款范围的思考

引用
@@ 在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中,国家相继在财政、税收等相关领域出台了优惠政策,其中有部分条款是针对粮食生产企业和食品制造业的.在新规定中国家税务总局就东北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并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科目.

东北地区、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食品制造业、老工业基地、振兴东北、优惠政策、应交税金、生产企业、国家、抵扣范围、新规定、条款、税务、税收、粮食、财政

F8(财政、金融)

200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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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635

23-110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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