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规模经营的实践逻辑及其反思
农业规模经营包括农地流转规模经营和农业服务规模经营两种类型,两种类型具有不同的实践逻辑:农地流转规模经营之所以能实现,源于乡村组织对土地规模流转的大力推动,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工商资本式农场,但由于资本式农场的经营失利,最终又演化为替代性的家庭农场;农业服务规模经营之所以能实现,在于生产组织化的实现,根源于地方政府行政力量的介入和村级组织的主导作用.在两种类型的实践中,由于治理理念、治理技术和治理效应等方面的动机和需求,地方政府对农业规模经营起到了关键性的形塑作用,但也因此产生了分割弱势小农利益、增加政府治理风险、不具可持续性乃至倒退等诸多隐忧.为了顺利实现农业治理转型,形塑农业规模经营的良性逻辑,应在“国家的视角”基础上增加“农民的视角”和“社区的视角”,不仅要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权利,因地制宜引导农民合作,而且要坚持“社区”本位,培育内生型的农业联合治理单元,最终通过内生的方式实现农业规模经营.
农业规模经营、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地方政府、社区本位
F301.3(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BDJ052
2020-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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