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间风险责任关系研究
本文从实践中的案例出发,发现合作社通过购买保险、提取公积金、延伸产业链条等方式化解生产经营风险,而这些方式依赖于合作社的核心成员出资和自身的盈利能力,就意味着核心成员的出资和贡献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经济法学中的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说明合作社核心成员通过平衡机制获取利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却是违背合作社风险共担机制的质的规定性;最后提出平衡合作社成员间的风险责任美系的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化解风险、责任关系
F321.42(中国农业经济)
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共建项目201502911110426
2016-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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