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居”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的新问题探讨——基于广东省的调研分析
目前,“村改居”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着土地等资产权益被侵犯、税赋沉重和运作不规范等诸多新问题.对此,在检讨现有法规政策存在的政策导向偏差、配套政策不足和缺乏专门法规等三大缺陷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应着力解决利益平衡、集体资产处置原则、“政社分开”和法律地位等关键性问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流失经营困境
D912.4(法学各部门)
2008年广东省农业厅委托立法项目“《广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条例草案》立法研究”、2010年广东省农村政策研究中心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政策保障研究”、2011年广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创新研究——基于珠三角的实践分析”201 1B070300068;国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与农民权益保护研究”09JZD0022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2-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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