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平等权的保护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依法定程序强制取得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且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平等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理应对土地征收制度有所拘束,完法平等权贯穿整个土地征收过程的始终,在不同阶段与本同的权利相结合产生特定的内容.在我国目前的土地征收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侵犯农民平等权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不平等的征地参与权、不平等的征地补偿权、不平等的事后救济权.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平等权的实现包括实体权利上的平等和程序权利上的平等,具体包括明确农民在征地中的地位、在补偿中实现同地同价原则、保障农民平等的知情权和平等地获得救济权.
土地征收、平等权、补偿
F301.1(农业经济理论)
2010-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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