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470.2006.07.007
论我国农地发展权定位与农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
经营性征地和农地自发流转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长期以来强大的行政权力取代了土地发展权的权效.本文在总结我国现行农地发展权及其制度框架下农地增值收益分配概况的基础上,对市场化过程中农地流转和农地征用中的土地发展权进行了定位,提出将发展权归属于国家所有,并在此新制度框架下尝试重构农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机制,以达到既保证农民权益,又兼顾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农地发展权、增值收益、合理分配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研究基金
200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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