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470.2005.04.012
龙头企业应是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参与者和引导者
在"企业+专北合作组织+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中,"龙头"企业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合作有两种基本的各具特征的形成方式,即"龙头"企业牵头带动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吸纳加入型.在"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组织模式中,"龙头"企业是参与者、引导者,其在合作组织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政府必须建立各种宽松的外部机制,保障龙头企业积极作用的发挥,并以此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我国农业整体竞争力水平的提高.
"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地位、作用
F324(中国农业经济)
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技计划948计划2004-T6
2005-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