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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0448.2023.05.006

马克思关于"有原则高度的实践"论断及其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启示

引用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出了"有原则高度的实践"重要论断."有原则高度的实践"本质上是革命,要达到人的高度,指向最近的将来.马克思关于"有原则高度的实践"论断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明确指引,中国式现代化是对马克思关于"有原则高度的实践"论断的深入贯彻,二者具有内在的逻辑统一性.马克思关于"有原则高度的实践"论断启示我们,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要以"有原则高度的理论"为指引,强化中国式现代化的精神力量;促使"现实本身力求趋向思想",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全力满足人民的"彻底需要",激发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动力;按步骤、分阶段递进达成目标,确保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序推进.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实践、中国式现代化

54

D61(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KS050

2023-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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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006-0448

36-1195/C

54

202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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