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448.2018.03.002
语言多样性实质及其生态伦理规约
语言多样性是语言保护的目标,但仍面临着来自民间和学界的诸多争议.基于语言生态伦理的多元性学科背景,可知语言多样性争议的主要原因是当前对语言生态伦理的社会性特质认识不足.语言多样性的社会伦理实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语言多样性的价值判断受制于“文化悖论”社会生态;二是语言多样性的现实价值受制于“信息自律”生态伦理.基于此,要保护语言多样性,应尊重历史,利于当代,面向未来,以消解“文化悖论”为目标,以增进社会理解、文化宽容、兼性互惠为语言生态伦理原则,立足“信息人”生存需求的动态多样性来制定策略.
语言多样性、语言生态伦理、语言保护、文化悖论、信息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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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湖北汉语方言调查·江夏”YB1726A002;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指导性项目“汉语方言完成体的类型比较——兼论武汉方言完成体的类型特征”16G093;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汉大学武汉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重点项目“武汉方言民俗生态保护的伦理诉求和保护策略研究”2016Z002;江汉大学武汉研究院开放性项目“武汉语言文化生态及传承伦理研究”IWHS20171002
201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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