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庭前审查制度的变迁、缺陷与完善对策——与域外庭前审查程序比较之视角
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作为公诉程序与审判程序之间的一个中间环节,在现代各主要法治国家普遍存在,比如英国称之为预审程序,德国称之为中间程序.我国2012《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庭前会议制度,具备了庭前审查制度的雏形,但立法上的粗放式设计给司法实践带来一系列问题,需要在会议启动的方式、主体、处理的事项范围及法律效果等方面进行细化,才能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制度的功能和目标.
刑事诉讼、庭前审查制度、预断、庭前会议制度、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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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13-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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