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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0448.2010.04.015

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原告资格之探讨

引用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派生诉讼的原告股东须符合持股时间和持股比例两个条件,但是该项规定过于笼统,导致司法实践的无所适从以及法律适用的不统一.从域外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原告资格的规定来看,我国亦须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的资格条件,以方便法院认定适格的原告参加诉讼,进而均衡保障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股东派生诉讼、适格原告、条件

41

D925.1(中国法律)

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一五"2008规划项目"群体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08FX27

2010-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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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006-0448

36-1195/C

41

2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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