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448.2008.05.012
"公平责任"否定论
无论从历史渊源、法律规定、适用范围还是从民法的一般原理来看,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都不是民事责任,公平责任原则也不是侵权的归责原则.所谓的公平责任其实是一种法定之债,也可以将肯定论者所谓的"公平责任"称作法定补偿.它是基于法律规定在本无权利义务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以给付一定财产为对象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理解,理论上有依据,当事人也可接受,符合中国人的道德观念.
公平责任、法定之债、否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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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8(中国法律)
2008-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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